浙江工商大学“金家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浙江工商大学“金家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为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奖励具有远大理想、勤奋好学、为人正直、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在校学生,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实现“金家麟奖学基金”设立之目的,根据《浙江工商大
“” 浙江工商大学金家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为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奖励具有远大理想、勤奋好学、为人正直、富有开拓创新 精神的在校学生,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实现“金家麟奖学基金”设立之目的,根据《浙 江工商大学金家麟奖学基金章程》的规定和《浙江工商大学奖学金实施办法》,特制定 本办法。 一、“金家麟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奖项及金额 1.“金家麟奖学金”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设立。 2.“金家麟奖学金”今年奖学金总额为15万元,在全日制本科生中设一等奖9名, 奖金各5000元;二等奖24名,奖金各3000元;优秀研究生一等奖3名、奖金各5000 元,二等奖6名、奖金各3000元。 二、评选条件 金家麟奖学金申请人除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等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 下条件要求: 全日制本科生须具备条件: 1.评奖年度素质评价基本项名次列班级或专业前30%; 2.在以下七项能力即①科研能力;②创新实践能力;③组织领导能力;④社会活 动能力;⑤写作能力;⑥外语能力;⑦文体活动能力的其中两个或两个以上方面在全校 表现较为突出者; 3.品行优秀,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热心为群众服务。 研究生须具备条件: 品行优秀,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作为课题成员参加科研项目,在国内二 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一定水准的论文一篇以上;或取得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的应用研究成果。 三、评审办法 学生自愿申报(需附有关证明材料),所在学院(部门)推荐,在学校下达的名额 内由金家麟奖学基金管理评审小组评审。 四、“金家麟”奖学基金管理评审小组根据《浙江工商大学金家麟奖学基金章程》 设立,由学校批准。 五、本办法自2012年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