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根据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峻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与依法必需进展招标的工程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治理机关撤消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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