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导处范文之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教导处范文之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教导处范文之高中学生学分认定办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四川省普通高中 课程设置方案》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分认定领导小组: 组长: 曹福文 副组长:叶 浩张明周 陈军 组成人员:年级行政、班主任、各备课组长、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学分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审定结果并公示。 负责接受学生对学分认定的申诉并答复学生。 二、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本年级备课组长或年级学科权威教师 副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本学科本年级任课教师 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审定 结果并公示的工作 三、学分评定构成项目及办法 模块学分认定以模块考核成绩为依据,模块考核成绩=过程评 价+终结评价(模块测试),总分100分。模块考核成绩在60分以上(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