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停工安全验收管理制度
开停工安全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装置的开停工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督促检 查开停工装置的安全措施落实、准备情况,确保开停工的质量,保障 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装置正常
开停工安全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装置的开停工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督促检 查开停工 装置的安全措施落实、准备情况,确保开停工的质量,保障 安全生产,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装置正常开停工是指按计划、指令预先安排 的停工 和开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生产部负责开、停工安全验收的组织及意见整理反馈;组 织开停 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批;负责开停工装置开停工方案培训情况的 检查核实;负 责装置试压、试密、吹扫的核实;负责组织对开工装置 的开工条件进行确认; 负责开停车方案的审查会签。 第四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负责现场安全、消防、应急器材的检查 核实; 负责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的落实检查;负责开停工前危险作 业及危险因素 的辨识和审查;负责开停车方案的审查会签。 第五条 设备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开停工装置所有的设备进行验收 检查; 负责电器、设备调试及备用情况的核查;负责人员设备培训的 核实和检查; 负责开停车方案的审查会签。 第六条 品管部负责开停工期间影响产品质量的环境因素核查和 辨识 及清洁达标情况验收;负责开停车方案的审查会签; 第七条 技术研发部负责装置开停工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编 制、审批, 负责人员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培训的落实检查;负责开停车 方案的审查会签; 第八条车间主任负责组织本装置开停工安全措施的编写。开工前 必须 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开停工方案中必须包括风险控制措 施和应急措施,并组织培训学习及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