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姻无效制度
论婚姻无效制度 无效婚姻是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自婚姻成立时起,就不具备法律效力。我国的无效婚姻制度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1950年《婚姻法》和1980年《婚姻法》中都未曾设有婚姻无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