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
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办法的管理对象包括省级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学校、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社区(小区)、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和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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