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处理协议
废 品 处 理 协 议甲方(我方):乙方(购买方):甲方将生产用后的的废旧物品销售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废品处理协议 甲方(我方): 乙方(购买方): 甲方将生产用后的的废旧物品销售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 标的 三. 单价 。 ,合同期限内价格不变 四. 交货方式、地点 甲方发出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在指定的时间来甲方指定的废品仓库内提货,如乙方未在 约定的时间内提货也未提前告之甲方并经甲方同意而不来提货的,甲方有权将废品卖于第三 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每月至少须提货次,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同时乙方仍需赔偿甲方的一 切损失(包括将废品卖于第三人的差价)。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修改当月最低提 货频次,乙方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五. 计量 乙方来车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共同至地磅房称重对废品进行计量:按件计量 物品由双方共同点数,双方确认无误后,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废品处理出库单》上签字或盖 章确认;按重量计量物品则在甲方监管下,由乙方负责装车后到甲方地磅房双方共同过磅。 六. 运输 乙方自行负责,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均由乙方承担,运输途中货物毁损、灭失的风 险由乙方承担。 七. 结算 经甲乙双方对废品计量后,出具书面资料双方签字盖章后,当天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