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职责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职责2.负责土地征用、收购、储备以及土地招标、拍卖等事务性工作。3.依法做好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相关工作。4.依法办理土地收购储备权属变更登记工作。5.依法组织实施以招标、拍卖形式直接出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职责 2.负责土地征用、收购、储备以及土地招标、拍卖等事务性工作。 3.依法做好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相关工作。 4.依法办理土地收购储备权属变更登记工作。 5.依法组织实施以招标、拍卖形式直接出让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 6.负责管好用好土地资产,盘活存量土地,控制用地总量。 第二篇:萍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章程萍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章程 信息发布时间:2003-2-28 第一条为继续深化我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一步盘活城市存量土地,规范土地交 易行为,加强土地市场的统一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 置,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萍乡市土地 储备实施暂行办法》,建立萍乡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规 范中心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心是受市政府委托,在萍乡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管下,代表政府 实施土地储备、出让前期开发和经营的行为。 第三条土地储备包括中心依法以收回、收购和统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 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和经营的行为。 第四条中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归口萍乡市土地管理局。 第五条中心的主要职责: 1、根据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收购计划,对企事业单位需盘活和调整的存量土 地和其它增量土地适时进行收购储备; 2、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市场需求,适量储备土地,为增强 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力度服务; 3、管理和运作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带征土地及无主土 地(即无合法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并将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4、在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管下,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配合,管理、运作 好土地收购、储备的资金; 5、在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协助下,做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收购、储备土地 的资金测算平衡,招商洽谈和出让前的准备工作; 6、搞好综合统计,定期向市土地管理委员会报告运作情况; 7、完成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和土地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腾讯文库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