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耕地保护工作措施
县耕地保护工作措施 一、实行耕地保护领导责任制度,推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乡(镇)行政一把手为本辖区内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县人民政府成立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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