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安全隐患制度
工程监理安全隐患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重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