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校继续为司法系统提供书记员职业培训
2022年我校继续为司法系统提供书记员职业培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同志专门批示:“此事甚好,应积极推进。各级法院领导应大力支持,开创法院现代化(包括庭审记录、办案、办公现代化)新局面。”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我校继续为司法系统提供书记员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