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法第43条
交通平安法第43条 第四十三条 【平安车距及禁止超车情形】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平安距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