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施工承包合同(侯老板)
合同书甲方:肇庆市广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建设高要市金渡镇
合同书 甲方:肇庆市广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高要市金渡镇水质净化中心建设工程的需要,将本工程基坑边坡支护工程的施工作 业交由乙方承包完成,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 定及省建委有关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总则 1.1工程名称:高要市金渡镇水质净化中心建设工程(以下称“本工程”)。 1.2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高要市金渡镇。 1.3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本合同 (2)基坑支护平面图 (3)施工规范 上述文件互相解释和互相补充,如相互之间出现不一致或矛盾时,应以顺序在先的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1.4.将该工程包工不包料的方式分包给乙方施工,本着甲方双方友好、公平、互利的原则下,确定 以下价格。 每米6元 1.5.Φ550直径搅拌桩单价,不含水电,水泥,挖掘机费用。 每米24元 1.6.Φ850直径的搅拌桩单价以,不含水电,水泥,挖掘机费用。 每平方50元 1.7.喷锚,包挂网,喷浆钢筋调直,单价。 每米38元 1.8.钢花管土钉钢管焊接焊条,单价,不含水电材料费用。 1.9.以上单价包括乙方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有设备费、劳务费,责任和义务等费用。 第三条工程结算 2.2.甲方按照乙方每月完成的工程数量来上报进度,月付工程款80%,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90% 给乙方退场,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尾款。 2.2.1以上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再定。其它附加工程以以上单价作为计价依据,最终结算以实际 发生工程量为准。 2.2.2乙方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按本合同所列分项工程和工作内容及本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