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建 设 工 程 价 款 结 算 暂 行 办 法 14条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 ,应按本办法规定的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 ,从其约定进行核实 ,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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