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试行)
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定标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公平、高效、 规范、廉洁,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住房和
芜湖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 定标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公平、高效、规 范、廉洁,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 [2019)11 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 号)以及安徽省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公安厅联 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 [2020]705 意见》(皖发改公管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是指由招标人组 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审并 向招标人推荐定标备选单位;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 定标办法在定标备选单位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第三条 采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的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透明、科学择优、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市政府年度投资及资金安排计 划并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 设项目。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