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学》课程教学实施意见
《婚姻法学》课程教学实施意见责任教师:陈筱贞一、课程性质婚姻家庭法学课程是浙江广播电视大现代远程教育法学专业的选修课程,开课时间为第三 学期。二、课程说明本课程3学分。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学习本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