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体会与思考
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体会与思考张建队王自敏李洪江(洛阳市卫生监督中心河南洛阳471000)【摘要】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工作是目前司法机 关和行政执法机关重点工作之
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体会与思考 张建队王自敏李洪江(洛阳市卫生监督中心河南洛阳471000) 【摘要】卫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简称“两法衔接”)工作是目前司法机关和 行政执法机关重点工作之一,也是卫生行政执法部门比较网惑的问题。木文介绍了洛阳 市卫生行政部门在“两法衔接”工作中的几点体会,指出了卫生行政执法中涉及“两法 衔接”的几个问题,提出了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案件移交工作体会【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3)10-0381-02 洛阳市卫牛.监督中心是洛阳市卫牛.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卫生监督执 法职能的执行机构。主要任务是承担市木级的卫生监督执法,对各县(市、区)卫生监 督工作进行指导。开展公共卫生、医疗保健等领域的行政许可、执业许可、执业准入和 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的日常性工作,依法查处卫生违法案件。卫生行政执法涉及的专业 主要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病 防治、放射诊疗等。几年来,洛阳市卫生监督中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效 促进了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在2011年检察机关组织的“两法衔接”专项督导检 查中,洛阳市卫生监督中心的“两法衔接”工作得到了督导组的肯定和好评,并在经验 交流会上做了典型发言。现将卫生监督中心的工作体会与同仁共享,供交流。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于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和质量具有重 要作用。2011年,按照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工作部署,监督中心专门成立了“两 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为组长,各位副主任为副组长,法制科、稽查科、审 证科和各专业执法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两法衔接”工 作由法制科统一管理,案件统一移交。监督中心借“两法衔接”专项督察之机,对己办 理的案件进行了认真自查,及吋发现和纠正了案卷中的不足之处。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