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 “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 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保证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本科 汉语言文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 实现培养目标,保证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 作实施方案。 一、 教学实习 (一)要求: 1.教学实习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汉语言文学专业 本科师范类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占3学分。教学实习必须在修完汉语言文学专业80%的主 干专业课程之后进行。 2.教学实习可以“社会调查”形式,不得免修。师范类每位学生必须参加教育教学调 查,并提交调查报告。教育教学调查的考核要求提交以下成果形式及相关资料作为成绩评定 依据:调查报告并附调查方案和调查相关资料。调查相关资料:包括调查问卷、座谈会纪要、 访谈记录、采访名单等原始数据。 3.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应独立完成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调查题目、调查的时间、 地点、采取的方式、调查过程、调查内容的分析、结论、建议和措施等。 调查题目、社会实践报告文字材料本科不少于3000字。 4.学生在完成课程实践后,由指导教师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由教学点初审,电大分 校复审,市电大验收,中央电大抽查、终审。 5.成绩评定依据: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效果、撰写文字材料综合运用专业知 识的水平,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表现以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 6.参加教学实习的学生应当填写教学实习鉴定表,写明有关参加教学实习时的基本情况, 由教学实习活动的单位签署意见,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7.凡字数不足、内容不全、未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未能达到必需的社会实践活动课时、 未提交反映社会实践成果的文字材料、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