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组成职责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组成职责一、组成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行政副院 长成员:设备科科长 后勤部部长 医务部部长 市场部部 长护理部部长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各科护士长二、职责1、负责设备的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组成职责 一、组成 主任委员:院长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行政副院长 成员:设备科科长后勤部部长医务部部长市场部部长 护理部部长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各科护士长 二、职责 1 、负责设备的购置论证、评估。 2 、编制医疗设备的更新计划。 3 、负责医院设备的考察、合同签订、到货验收、安装前 的空间设计、配套设施的规划、协调设备的安装调试。 4 、负责大型医疗设备的文件档案建立。 5 、负责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调配、审核医疗设备的检 查、维修、保养计划的落实,定期检查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 检查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维修保养。 6 、定期进行在用医疗设备的经济效益考核,定期进行在 用医疗设备的使用效益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为医疗、教学、 科研提供技术服务。 7 、负责医疗设备的淘汰、报废的组织鉴定。 8 、协调临床、医技各科室对医疗设备的使用关系,定期 召开联席会议,听取临床、医技科室对在用医疗设备的管理 意见及诊疗质量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