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业国内支持视角论我国农业法之完善
从农业国内支持视角论我国《农业法》之完善 从农业国内支持视角论我国《农业法》之完善 从农业国内支持角度来看,《农业法》不仅是行政法,要基于“依法行政”的原则来调整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农业生产者之间的
从农业国内支持视角论我国《农业法》 之完善 从农业国内支持视角论我国《农业法》之完善 从农业国内支持角度来看,《农业法》不仅是行政法,要基于“依 法行政”的原则来调整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农业生产者之间的农业和 农村经济关系,而且是社会法,要基于保护原则,通过设定农业国内 支持的一系列相关措施来调整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市场经济是法治经 济,在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过程中,无论是对 农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而向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支持的政府部门,还 是接受政府农业国内支持的市场主体,其主体资格和行为都需要由法 律来确立、规范和保障。我国《农业法》中关于农业国内支持的规定 不仅实体性内容简略、笼统和宽泛,凸显导向性与提倡性立法的特点, 不具有实际可操作性,而且程序性规范缺失,有悖于WTO“透明度” 原则①。这不仅不利于保护农业生产经营者的经济权益,也不利于国 家农业相关产业政策的落实。鉴于此,本文研究《农业法》中关于农 业国内支持的规定的完善,探讨为我国农业生产、农村社会和农业生 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法律保障机制。毕业论文 一、农业国内支持的法律界定我国2001年12月已经加入WTO, 但2002年修订、2003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现行《农业法》中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