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疗保障基金总额预算编制定点医疗机构集体协商和谈判实施办法(暂行)
医疗保障基金总额预算编制定点医疗机构集体协商和谈判实施办法(暂行)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医疗保障基金总额管理的实施意 见(试行)》(苏医保发(2021) 66号),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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