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住证制度
北京市居住证制度 北京市为进一步优化首都人才开展环境,加快首都人才战略的实施,吸引并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人事局公布的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条例。 为进一步优
北京市居住证制度 北京市为进一步优化首都人才开展环境,加快首都人才战略的 实施,吸引并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经市政府同意, 北京市人事局公布的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条例。 为进一步优化首都人才开展环境,加速首都人才战略的实施, 吸引并鼓励各类优秀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为首都率先根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人才保证,现就实施北京市工作居 住证提出以下意见: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 才;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 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开展做出突出奉献及特殊领域、特殊 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一)其子女在京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 (二)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置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已购公房 和存量房;按有关规定购置经济适用住房; (三)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可在本市办理 因私出guo商务手续; (四)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登记手续; (五)可在本市创办企业,可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申请认定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程和科技工程资助; (六)可列入本市人才培养方案,并可参加本市有关人才、专 家奖励工程的评选; (七)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