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中旬泰安市经济法基础预热阶段冲刺测试试卷(附答案解析)
四月中旬泰安市经济法基础预热阶段冲刺测试试卷(附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40分)1、 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要求,( )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
四月中旬泰安市经济法基础预热阶段冲刺测试试卷(附答案解析) 140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分,共分) 1、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要求,()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 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并相 互分离、相互制约。 A、会计人员 B、记账人员 C、审计人员 D、审核人员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相关规定。根据《会 计法》 的规定,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要求,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 事项和会计事 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 当明确,并相互分离、 相互制约。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 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赠的,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 扣除 一定数额后计算其应纳税额,该扣除的数额是()。 A、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 B、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50%的部分 C、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60%的部分 D、可以全额扣除 【参考答案】:A B、有幅度的比例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