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第二课堂活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科技文化与技能
关于进行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科技文化与技能模块学分认定的通知各学院: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将进行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科技
关于进行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科技文化与技 能模块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 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将进行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 科技文化与技能模块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以上两模块学分认定详情如下: 1、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模块。 ①学生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组织干部、校团委注册备案的社团负 责人满1年,经过考核评议合格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中 班委、团支委的考核评议由所在班级辅导员通过召集班会的方式进行, 院级学生干部的考核评议由所在学院团总支书记召集由本院学生会、 团总支成员及班长、团支部书记代表组成的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校 级学生干部、各社团负责人的考核由校团委参照上述方法进行。 ②学生参加经校团委注册备案的社团活动满一年,经考核合格, 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考核由校社团联合会协助社团负责人 通过召集本社团社员评议大会的方式进行,优秀比例不超过本社团注 册社员总数的20%,评议结果需报校团委审核认定。 ③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大学生艺术团成员、校报记者团 成员、校友通讯社成员、校园广播台成员、校园电视台成员以及在校 院相关部门从事助理、助管、助研的学生,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 格每学年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表现优秀的经相关部门考核 认定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