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御气象灾害,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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