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镇中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长青镇中学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一、请假制度(一)请假时限1.事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3天。在职学习进修正常函授、考试期间,学校可根据情况酌情给假,假期不列入事假累计。2.婚假7天,有关晚婚增假等政策暂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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