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领域复工监管方案
17 第页共页 农业农村领域复工监管方案 一、制定依据 按照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省机关企事 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省农业农村厅《积极应对新冠 肺炎疫情统筹抓好当前备春耕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 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时间 适用于此次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级应 急响应期间。 三、适用对象 全县从事农用机械、饲料、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 涉农行业的生产、销售企业(商户),在县“云平台”备案的规模养 殖场(户),棚膜园区。 四、复工复产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