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细则
--------------煤矿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则 1.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提高煤矿机电职工对电器设备防爆性能的认识,便于掌握,使之学有章程,干有标
--------------煤矿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上级有关标准和 规定,提高煤矿机电职工对电器设备防爆性能的认识,便于掌 握,使之学有章程,干有标准,查有依据,从而加强对煤矿井下防 爆电器设备的科学管理,提高维修质量,消灭失爆设备,杜绝因 失爆而引起的重大事故,实现电器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 则》。 2.所有井下电器设备(包括小型电器,下同)的选用,都应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3.井下防爆电器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指定的、经过 考核合格的防爆电器设备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 后方可入井。 4.井下防爆电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工作,必须符合防 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器设备,应立即 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凡防爆电器设备,不论使用在井下任何地方,都应按防爆 要求进行检查。 6.加强对井下使用中的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