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令——唐山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
唐山市人民政府令〔2010〕1号《唐山市征收土地地上附作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已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国鹰
1号令——唐山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