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_和谐社会的忠诚卫士
和谐社会_和谐社会的忠诚卫士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全国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唯一获奖律师,吉
和谐社会_和谐社会的忠诚卫士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全国维护妇女合法 权益先进个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劳动模范,全 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唯一获 奖律师,吉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吉林保民律师 事务所主任修保自当选代表以来,自觉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 任,发挥自身法律工作者的优势,向“一府两院”提出意见 和建议,促进了社会和谐进步。 接待集体上访受到启发,提出系列维稳建议 2003年1月,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修保接待了某 厂因企业破产断交保险费,退休后领不到保险金而集体上访 的职工。修保劝说他们采取合法诉讼途径来维护正当权益, 并答应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我要行使自己的职权,化解社会 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那次人代会上,修保提出了“关 于建立人代会期间接待群众上访制度的建议”,并连续4年 提出“关于解决工人退休养老问题和用公正司法化解涉法信 访矛盾”等系列建议16条。 修保放心不下这些上访职工,人代会结束后,自己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