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0
关于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思考 责任审计是随着我国经济和体制改革的进程产生和逐步起来的。1999年5月24日,中共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中办发(1999)20号文件,
关于国有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几点 思考 责任审计是随着我国经济和体制改革的进程产生和逐步起 来的。1999年5月24日,中共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 了中办发(1999)20号文件,其中包括《国有及国有控股领导职员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时规定》),《暂行规定》 明确指出:“企业领导职员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免职、 辞职、退休等事项前,以及在企业进行改制、改组、吞并、出售、拍 卖、破产等国有资产重组的同时,应当按国家现行规定进行审计。” 这是党和政府加强对国有企业权力制约和监视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自此,国有大中型企业都陆续在本企业内部尝试性地开展了经济责任 审计工作,并将其作为强化对企业内部各级行政首长监视治理的有效 机制和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使干部治理监视机 制朝着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逐步完善和发展。但是,由于受 审计环境和审计手段的制约,加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不足, 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致使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审计 工作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需要企业治理当局及广大内审工作 者进行认真思考,并不断对策加以解决。一、关于联席会议制度 题目《暂行规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企业领导职员治理机 关,审计机关等有关部分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交流、通报企业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