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重大项目管理制度(战略管理部拟文)
出版社重大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并推进全社重大项目的建设,通过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机 制培育与促进新业务的发展,充分调动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人员组织、参与项 目的积极性,实现以项目驱
出版社重大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并推进全社重大项目的建设,通过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机制培育 与促进新业务的发展,充分调动各业务部门、职能部门人员组织、参与项目的积极性, 实现以项目驱动转型,提升工作效率的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PMO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经审核通过、报备社委会、予以立项的全社重大项目。 第二章重大项目的界定 第三条重大项目的定义: 由社委会规划并指定实施的,或由部门提出且符合下述第四条标准的,对全社的中长期 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影响,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预算内,通过完成一系列 独特的、复杂的相互关联的活动,实现明确的目标或达成特定目的的骨干项目。 第四条重大项目的衡量标准: 原则上,全社重大项目一般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一)对全社业务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二)需协调社内外多种资源; (三)获得政府专项资助; (四)人力、财力、物力投入量大。 各部门日常进行的例行工作不在本项目定义的范围内;如有不符合以上标准的特殊项目 PMO 可单独提出申请,由(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与社委会共同决议审批。 第三章重大项目管理制度及组织结构 第五条重大项目管理制度: 全社重大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总监为直接责任人,确保项目目标达成; PMO 项目经理起统筹服务、代理监督作用,包括组织项目成员开展工作、向汇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