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门诊统筹实施办法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秦政办〔2024〕1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中省属驻秦单位: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门诊统筹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