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谷里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方法(探讨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机关的人事管理,保障临时工 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法。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谷里
谷里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方法 (探讨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机关的人事管理,保障临时工 和用 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结合我镇 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谷里镇机关、镇直各部门、管区 运用 的非占编工作人员。 其次章聘用和辞退 第三条 组织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临时工用人安排的申 报, 由党政会议集体探讨确定各部门拟聘临时工的岗位职 数。 第四条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辞退。 、旷工或无正值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一年内 累 1 计超过十天的; 、组织纪律涣散,常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上班干 私事, 2 受到单位负责人三次以上警示的; 、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峻后果以 及 3 严峻违反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干脆导致 国 4 家集体财产五万元以上损失的; 、有违法行为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