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速裁案件审前程序探析
刑件审前圉谢斤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案件的繁简分流和诉讼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更视刑事速裁案件 审前程序的发展。审前程序是指刑事公诉案件自刑事诉讼启动至审判机关受理案件前的程序,即刑
刑件审前圉谢斤 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案件的繁简分流和诉讼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更视刑事速裁案件审前 程序的发展。审前程序是指刑事公诉案件自刑事诉讼启动至审判机关受理案件前的程序,即刑事诉讼中审判阶段以前的程序, ( 1). 包括法院开庭审判前的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各个阶段侦查、起诉等审前阶段,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前提和基础,脱离 ( 2) 了侦查、起诉等环节,审判就成了空中楼阁。审前程序为亩判程序的展开提供了证据准备,起到了审查过滤的作用。 同时,作为审判程序的基础,侦查、审查起诉的效果也会反映在审判过程中,影响着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可以看出,刑事审 (3) 前程序由于其所承担的为法庭的正式审理程序提供裁判对象和裁判依据的重要功能而在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然 0 而,我国现有的对于刑事速战案件的研究更多地集中在审判阶段,对审前程序中的此类案件的运行情况关注较少。如何对刑 事速戢案件在审前程序中的运行进行更为规范化的制度设计,推动速载程序公正和效率的实现,成为我们必须关注的问题。 一、刑事速裁案件审前程序的运行实效 (一)遵循了诉讼经济原则 认罪认罚制度改革实施后,犯罪嫌疑人的认罪认罚极大地缓解了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压力,再加上轻 微刑事案件证据事实的简单性,其并不需要同一般刑事案件相同的审查起诉期限,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增加 1015 了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日以内作出决定,其中可能作出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登长至日的规 定。相较于一般的刑事案件,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有了明显的缩短,这大大提高了轻微刑事案件的经 理效率,使得司法机关能够某中更多的资源处理重大、复杂案件,推动了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创新了案件处理方式 速裁程序适用建立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基础之上,符合我国对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地位的 重视和对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权利保护加强的趋势。在审前阶段,检察机关通过审杳起诉期限的缩短减轻犯罪嫌疑人被羁押 的痛苦,以建议法院从宽处罚换取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和积极认罪,继而通过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供述,使得侦查机关 可以更为迅速地搜集到其犯罪证据,尤其是一些不易找到的关键性证据。检察机关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从一而 终”的认可之下,更为顺利地对证据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更为准确有效的追诉,从而把握好并不断提高控诉的质量, 推动自身控诉职能的承担,真正实现控审分离。这是一种不同千以往侦控单方面压制和审查被追诉方的办案方式,体现了 “公力合作”.是一种新的审前案件处理方式。 二、刑事速裁案件审前程序存在的问题 (一)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界限模糊 不可否认,刑事诉讼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较试点初期有了一定的扩展,且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轻罪案件 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设置相适应,但是其仍然存在与简易程序适用界限不甚明确的问题。从表面耒看,刑事诉讼简易程 序的适用范围较速裁程序更为广泛,可以适用于所有依法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与速裁程序形成了一定的层级 构造。但深入研究后发现,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中存在一定的粘连关系,即存在对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在其他条件基本一致的情况下,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速栽程 序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 SL 通过对省市丫区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等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中建议适用 275305 的程序比例来看,建议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共件,定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共件,运议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共 184 件,且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集中在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故意伤杏罪、诈骗罪、盗窃罪等罪名。这一简易程序 适用的高比例现象,究其原因,笔者认为,相较于普通程序与速裁程序来讲,在繁简度与公正度上,简易程序更宜成为“夹 缝中生存"的犯罪嫌疑人的适当选择,且由于速裁案件审查起诉期限的缩短和普通程序法庭审理的繁复,简易程序也往往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