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部食物存储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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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部食物存储工作细则 一、食物存储条件: 1、 关于物品分类储存的规定:所有干湿货物、瓶装酒、罐头等均应分类存放,以便收发、 检验、盘点、清仓。 2、 规定:一般水果及其制品单独存放,乳制品单独存放;新鲜禽类单独存放;鱼类及其 海鲜类单独存放;肉类应单独存放一个货架。 3、 储存货物的库房要注意温度、通风等条件应适合所储存食品的要求。 二、 食物存储管理: 1、 为做到进货有数,存货有序,管理按制度,库存有分类。 2、 所有货物均应加贴标签,以注明入库日期、价格、数量、产地等。 3、 为贯彻先进先出的原则,要求放置货物时,要做到先进的放于前面,后进的放于后面。 4、 对所储存货物加强巡检,随时注意货物质量,以防变质、发霉或被虫、鼠损坏。 5、 食品仓库禁止非本库工作人员进入,关闭时须加锁,钥匙由保管人员掌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