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调查报告编写大纲
附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文件编制大纲(试行) 为贯彻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文件编制,制定本编制大纲。
附件: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文件 编制大纲(试行) 为贯彻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 号),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文件编制,制定 本编制大纲。 一、适用范围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文件是指疑似污染地块土壤 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以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污染地块风险 评估报告、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 报告。 本编制大纲适用于本市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文件的编制。其他情形的建设用地 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文件可参照本编制大纲执行。 本大纲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 理修复文件。 二、原则规定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文件应当依据《场地环境调查 技术导则》(HJ25.1)、《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