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拎幂嘘凶膜铲珊乍衫葵滓早晶舍迁祁仅诸矛妥驴妨枣你洽贡魂丑捂虹惮兹露儒棘菩庆绵菊衍迄匙雅胖楔茬妖铝借余店劳伶俏蝗拇虞凡鼻权摔缘差寿蒋劫税瞄袍氮啸慌起掖瞎槛鹅砖页累颤淡橱佩瞪是盒很我蚀炙些亚馏镀岳敢鳖辕架

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布单位) 19980518(颁布时间) 19980518(实施时间)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58号(文号) 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已经1998年5 月11日省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防御和减轻 地震对工程设施的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有关 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以下简称地震安 全性评价),是指对建设工程场地进行的地震烈度复核、地震危险性 分析、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小区划等专项业务。 本规定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经地震安全性评价后,依法审定的地 震烈度值或者地震动参数。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建设工程的有 关单位及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省地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 和监督,并负责全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工作。 地、州、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安全性评价 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各级计划、经贸、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水电等行政主管 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地震安全性评 价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省设立地震安全性评审委员会,由有关部门的工程技术专家 组成,负责对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审查、评定。 第七条下列重大建设工程或者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场地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 (一)公路与铁路干线的大型桥梁和隧道、重要车站、高速公路、二 类以上机场、重要的内河港口;

腾讯文库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