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编委办,政府(行署)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级 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人民团体、各省届高等院校、各省届事业单位组织人事 部门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编委办,政府(行署)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 机关各部门、各省级人民团体、各省届高等院校、各省届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人事部《关丁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 号、《关丁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 [2006]70)< 人部发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丁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 [2006]87) 作的通知》国人部发[号以及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 2007]85) ( 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组织部、 [200645) 省人事厅、省编委办研究制定了《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 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事厅 省编委办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 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人事 部《关丁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号)、 [2006]70 《关丁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 通知》(国人部发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丁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 [2006]87 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号)以及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事业单位工 [2007]85 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号)精神,结合 [2006]45 我省实际,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设置,按照科学合理、精 1 简高效、动态管理的原则,在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职责任务、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 职数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任、合同管理。 、岗位设置应明确岗位名称、职责、等级、任职资格等条件。岗位名称应简明规范, 2 岗位等级应与单位的规格相适应,不得超过机构规格确定岗位等级 二、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和对象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它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 3 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4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岗位设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5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意见 执行。 6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 精品文档 团体的工作人员,各类企业所届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届独立核算的 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三、岗位类别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