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供应科查看合格供方的评价记录,看到企业列入合格供方
〖案例〗审核组对某企业进行第三次监督审核。在供应科查看合格供方的评价记录,看到企业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供方共有20家,而对这些供方的评价材料还是两年前做的。审核组问供应科长:“对这些供方所供物资的合格率
〖案例〗审核组对某企业进行第三次监督审核。在供应科查看合格供方的评价 记录,看到企业列入合格供方名录的供方共有20家,而对这些供方的评价材料 还是两年前做的。审核组问供应科长:“对这些供方所供物资的合格率是否有统 计?”供应科长说:“我们没有统计。但是如果有什么问题,检验科会告诉我们。” 审核组请供应科出示对供方再评价的记录,供应科长说没有。 案例分析:供应科应掌握采购物资合格率的情况,以便对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 进行再评价。对合格供方的评价,不能只是做一次就一劳永逸了,而应该是动 态管理的。本案违反了标准“7.4.1采购过程”的“应制定选择、评价和重新评 价的准则。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应予保持。” 中质协福州审核中心的管理建议: 本案例不符合标准7.4.1条款。建立原材料供方评定体系,完善进货检验,搞好 供方质量信息传递,定期组织对供方提供产品能力的重新评价。 需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认证企业,请与我们联系: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福州审核中心 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1号五洲大厦8层(东街口)fqac2012@126.com 邮政编码:350001 Tel:0591-87673069Fax:0591-87674025 网址:www.fqac.org 注:请关注本清单提示法律法规的最新版本动态,随时获取法规和标准的最新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