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

合肥市科学岛实验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按照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精神,为了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结合我校原属科学岛实验中

合肥市科学岛实验小学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 按照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精神,为了体 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结合我校原属科学岛实验 中学的绩效工资分配情况,特制定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经教职工大会讨 论,学校行政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并报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备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职工收入 分配机制,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的原 则,适当拉开差距,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 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妥善处理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 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 实施对象 我校全体在岗教职工。 分配原则、 三、 1“” 、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 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绩效考核结果,不予奖励性 发放绩效工资。 2“”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 公开,完全做到公平、公正,接受教师的监督。 3“” 、坚持差距、倾斜、调节的原则。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力 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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