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限制与反思

试析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限制与反思 论文摘要 保险代位求偿权作为保险法的一项古老的制度,其存在的合理性似乎已不容置疑。然而,随着各国现代化进程的加速,社会生活的面貌已今非昔比,在经济高度发达、保险壮

试析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限制与反思 论文摘要保险代位求偿权作为保险法的一项古老的制度,其存 在的合理性似乎已不容置疑。然而,随着各国现代化进程的加速,社 会生活的面貌已今非昔比,在经济高度发达、保险壮大繁荣、责任保 险迅猛发展、侵权法的功能和价值也随之变化的现代社会,该制度赖 以建立的理论基础已不复存在或受到动摇。本文试从保险代位求偿权 存在的法理基础出发,探讨其在实践中适用范围和效果的种种限制, 展望其存续的发展趋势。 论文关键词保险代位求偿权损失补偿责任保险侵权 法 保险制度最大的意义在于汇集个人的力量,成立危险共同团体, 于保险事故发生时,填补其成员——即被保险人所受的损害,以达到 分散危险的目的。如若该保险事故的发生乃因第三人的行为所致,则 被保险人依民法的规定对其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于此情形,如何调 整保险法和民法在救济上的重复,即如何确认被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 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重合时,被保险人(受害人)、保险人、 第三人(加害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呢?分配模式不外乎有三种: 第一,禁止被保险人重复行使两种请求权,确认保险人的代位权,存 1 11 第页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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