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实践教学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的针对职业能力的综合训练,是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实践教学要充分体现专业学位类别及其领域特点,培养学

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践教学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的针对职业能力的综合训练,是培 养过程的重要环节。实践教学要充分体现专业学位类别及其领域特点,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 态度、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良好的职业素养。 第二条 通过实践教学,使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 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实践教学单位促进实践与课程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的紧密结合,注 重在实践中培养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 教学管理 第三条 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安排全校的实践教学工作;学院具体实施。所在学院负责各 领域(方向)实践基地的设立、建设、管理以及研究生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第四条 各学院应根据专业领域的性质、特点、培养方案要求等,有组织地开展实践教 学工作。导师应按照相应培养方案的要求,全面考虑,因材施教,指导研究生制订实践计划, 对其实践内容、要求、目的和进度等做出合理安排。 第三章 教学组织 第五条 实践教学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 践和校外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第七条 实践教学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实践课题,安排学生进行实践教学。 2.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企事业单位的资源,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进行相 应的实践教学。 3.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实践教学。 4.研究生结合本人主持的省校研究生科研实践计划项目进行实践教学。 5.依托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学校建立的实践基地等,由所在学院统一组织和选派 学生进行实践教学。 第四章 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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