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成本费用扣如何处理
跨年成本费用扣如何处理 关于跨年度成本费用,虽然现在的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准则均遵循权责发生制,按道理来讲似乎不应发生不一致的情况,但现实征管中,由于我国实行“以票控税”的征管系统,以及会计年度与汇算
跨年成本费用扣如何处理 关于跨年度成本费用,虽然现在的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 准则均遵循权责发生制,按道理来讲似乎不应发生不一致的 “” 情况,但现实征管中,由于我国实行以票控税的征管系 统,以及会计年度与汇算清缴年度的不同,经常会出现财税 处理的差异。 大多数企业的做法是将跨年度成本费用作纳税调整,这 也是之前延续习惯所致。实际上,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 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下发后,对于 跨年度成本费用的处理,还是需要分情况的。 第一种情况:当年成本费用已经发生,企业也已作账务 处理,但税前扣除凭据不能在当年取得。 比如存货暂估入账、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等。有的企业年 底购入原材料,已经领用生产,但由于结算等问题,一直未 取得发票,为准确核算成本,在年底按照合同等资料暂估计 入存货与成本。财务核算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处理。而 在税务处理上,对无发票的购进货物是否能在税前扣除则比 较敏感。 34 号公告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