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购置管理办法
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购置管理办法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确保使用安全,特制订本办法。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基层单位(项目部)应按
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购置管理办法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 场,规范采购行为,确保使用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基层单位(项目部)应按照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 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 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 能力; 二、购置 1.批量购置:施工作业部编制需求计划,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 由项目部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 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 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 2.零星材料购置:由项目部材料员根据审批后的需求计划,到已选定的 合格供应商处购置,索取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 检测合格证明等)。 三、验收 1.批量材料进场: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 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 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 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