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婚姻登记处的各项工作,强化各项管理,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制定婚姻登记岗位责任制度。一、 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认真履行职
岗位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婚姻登记处的各项工作,强化各项 管理,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制定婚姻 登记岗位责任制度。 一、 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 工,认真履行职责。 二、 提前十分钟上岗,在上班前工作人员必须 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清理桌面、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及 时整理档案资料;下班时做到登记对数、款项、证件、 档案四相符。 三、 上班时间不准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电 视剧、玩手机发信息、不准带小孩、不准吃零食, 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实行微笑服务,使用文明办 公用语。 四、 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串岗、离岗和 无故外出,遇事需外出的必须请假,得批准后方可 外出,事后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 需要加班时,要无条件的服从统一安排, 可实行事后补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