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常识之安全生产法讲座第三讲——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法》讲座第三讲——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在第十七条中进一步规定了主要负责人的6条具体职责。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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