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信用社山林抵押贷款管理之我见

加强农村信用社山林抵押贷款管理之我见  九十年代末期,当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林业总局曾联合行文对国有商业银行发放的国有林业包括森工企业贷款采取挂帐停息办法,而对于农村信用社发放的集、个

加强农村信用社山林抵押贷款管理之我见 九十年代末期,当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 国家林业总局曾联合行文对国有商业银行发放的国有林业 包括森工企业贷款采取挂帐停息办法,而对于农村信用社发 放的集、个体林业贷款,按照文件规定并未列入这种处置范 围。结果,在“两江”上游的黔东南地区由于受“天保工程” 因素影响,木材市场一度被全部关闭,农村信用社发放的集、 个体林业贷款随之处于困境:不但贷款本金贷款方信用社难 以收回,就是正常利息借款户也因为缺乏收入来源而无力按 期清偿。近年来,针对林区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有关部门 采取“山上管紧、山下搞活”办法,在有效推进“天保工程” 实施的同时,适当开放部份木材市场;因而,这些地区的农 村信用社原有林业贷款又出现新的转机,主要是一些社会能 人积极介入林业经营。据榕江县信用联社统计,XX年该社累 计向社会能人发放用于山林转让的山林抵押贷款达2538万 元,占当年新增贷款额28%。这部份贷款发放后,通过置换 方式相应收回大量的不良贷款,加之,作为新的贷款主体都 具有一定的资金积累和可靠的收入来源,一般情况下不存在 付息困难问题。此举,对于新的借款方来讲,由于他们本身 熟谙经营、信息灵敏,投资经营山林对于他们是非常划算的, 遇到市场行情好、又有木材砍伐指标的时候,将砍伐的木材 及时投放市场可以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如果行情不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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