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教育和监护协议
学生安全教育和监护协议为了减少学生在校内、校外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呼吁全体家长与学校共同承担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工作。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本协议书,要求家长严格履行以下职责:一、安全条例1.对子女
学生安全教育和监护协议 为了减少学生在校内、校外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呼吁全体家长与学校共同 承担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监护工作。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本协议书,要求家 长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一、安全条例 1. 对子女的教育不能采取打骂等简单粗暴的态度,要耐心细致地教育,晓之 以理,动之以情,以防止子女自残或自杀行为的发生。 2. 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能让子女到江、河、湖、池塘、水库等 去钓鱼、摸虾、玩水或游泳。 3. 平时要重视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不能让子女在铁路上行走或坐卧休 息;子女不满12岁的,不能让孩子骑自行车上学。 4. 通过铁路口时,注意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准用物击打火车。 5. 劳动课时,严禁用劳动工具打逗、追逐;不准在校内追逐打闹。 6. 不准打架斗殴,校内、校外不准携带非法刀具、凶器。 7. 教育子女遇事要冷静,以理服人,以和为贵,不能和别人打架斗殴。 8. 告诫子女平时不要靠近或逗玩危险的动物(如马、牛、狗、黄蜂、蛇等) 9. 教育子女一个人单独在家时,不要随便触摸危险的电器或开关。 10. 教育子女不要玩危险的游戏,不能爬树或攀爬危险物。 11. 不能让子女携带火柴或打火机到野外玩耍,禁止子女在野外用火。 12. 告诫子女不要吃不卫生的食物,自觉防止食物中毒。 13. 教育子女不要随便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食物。 14. 严禁子女进入电子游戏厅、网吧、录像厅,引导子女阅读健康的书籍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