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实习工作条例[修改版]

第一篇:长江大学实习工作条例长江大学实习工作条例 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巩固专业知识,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专业技能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了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实习质量

第一篇:长江大学实习工作条例 长江大学实习工作条例 实习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巩固专业知识,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专业 技能的重要教学环节。为了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实习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第一条实习的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各类实习接触实际和了解社会,学习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获取本专 业的实际工作技能,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具体要求如下: 1.2. 了解社会和实习场所的一般情况,增加对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感性认识;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 3.4. 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熟悉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获得组织和管理生产的初步知识; 5. 虚心学习,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的品德。 第二章实习的组织领导 第二条全校各类实习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归口学校教务处。各院(系) 由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及院(系)的职责如下: 1. 教务处职责 1 ()组织制订和审核实习教学大纲; 2 ()汇总和审核各教学单位制定的年度实习计划; 3 ()检查各教学单位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和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全校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45 ()检查考核实习质量,组织实习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等;()组织开展实践教学研究,提高实践 2.12 教学质量。院(系)职责()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编写专业技能规范和实习教学大纲;() 具体负责实习基地建设和实习场所的联系与确定,根据实习目的和要求,做出具体的实习安排; 3 ()建立实习队组织,选派实习队负责人和实习指导教师,并考核他们的工作; 4 ()负责实习前的组织动员,检查实习队的准备工作和实习计划的执行情况,实习结束后及时组织实 习工作总结; 5611 ()检查考核实习质量。实习结束后,组织院(系)内实习经验交流会;()每年月底以前将 7 下年度实习计划报教务处;()组织教师开展实习内容、方式、方法的改革与研究。 第三章实习计划和实习安排

腾讯文库长江大学实习工作条例[修改版]